希望有一天

充滿喜樂的台灣

台灣知識青年的時代責任

人類對身邊的人、其他生物以及環境,為了生存的必要,需要去研究分析。對於所住的地球和宇宙,為了滿足好奇心以及擴大生存的空間,需要去探測了解。在生活過程中,也有可能常常想到到底人是從什麼地方來?要到什麼地方去?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等種種的問題。這種了解、研究、探測、思考的結果,產生了知識。獻身去做這種了解、研究、探測、思考的人,一般就叫做知識分子。

知識的追求,當然可以把它單純化,只拿來滿足個人的好奇心和榮譽感。但是一般說來,追求知識應該有更高一層的目的,很多知識分子把這個目的設定在增加人類的幸福。所以就有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這種說法。舉個例子來說,一個研究核能的專家,就必須反對核能被利用做危害人類的用途。如果他不這樣做,就是沒有盡到應負的社會責任,不值得社會一般人尊重。

其次,知識分子由於研究人文和自然,必須具備懷疑批判的精神。這種精神必然對現存社會制度和組織產生衝擊。社會的變化、改革和進步,起初也經常是一小部分知識分子對現存體制和活動的思考和批判。所以扮演先知的角色、批判現社會也成了知識分子的一種社會責任。

由於知識分子有檢驗批判現狀,增加人類幸福的社會責任。有些知識分子甚至把這責任當作一種使命。對於掌握控制既得利益的統治者來說,自然變成一種威脅。所以外來政權或是專制的統治者,必然用盡威脅利誘的手段,想要控制知識分子或者消滅他們的使命感。就臺灣來說,數百年來,一部分的知識分子被統治者捉去關、捉去殺;一部分被收買去做統治者的官僚隨從;一部分受到威脅而不敢表現知識分子的骨氣,不敢盡他應盡的社會責任。致使今天的臺灣社會非常欠缺有良心、有骨氣、敢負擔社會責任的知識份子。

因為缺乏知識分子能夠檢驗批判現狀,維護人民的幸福。臺灣社會向真和善進化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少了。尤其是這四十幾年來,臺灣社會被一個用謊言來欺詐,用軍警特務來壓制的專制政權控制著。致使臺灣內部人心敗壞、倫理喪失、大部分的人只為了近利、只想追求物質的享受。對外來說,臺灣也變成一個無國際地位的政治實體,隨時受著中國併吞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下,臺灣人如果想要繼續生存,並且使子孫能夠發展繁榮,需要徹底的覺醒。

在人民覺醒的過程中,知識分子的覺醒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也只有知識分子的普遍覺醒,才有可能進而喚醒全民。可惜百年來受盡了壓制迫害,使大部分的臺灣知識分子,習慣在現狀中生存,不敢幻想能盡他的社會責任。至於其他一小部分的人,雖然已經覺醒並做著各式努力,但由於人數太少而不能匯集成巨大力量。所以知識分子「自己覺醒並且喚醒全民」的工作,似乎只有落在懷抱理想、受專制壓迫不深,還不習慣做奴才的知識青年身上。

由於長期受到壓制;臺灣人民一般都缺乏改變現狀的意志力和行動力。這種因為受了長期壓制而產生的奴隸性格,只有在這一代的青年身上才不那麼明顯。今天,如果要使臺灣做徹底的改變,除了全民覺醒以外,更需要對現存體制作實際有力的抗爭行動。這種行動,也很自然地需要比較沒有奴隸性格的青年來做前鋒。許多歷史事實說明了,青年經常是社會進化的主要動力。經驗也告訴我們,只有青年才有魄力和行動力來打破舊制度、創建新社會。所以我們也有理由相信,臺灣社會的除舊佈新,將可能在這一代青年的手中開始,甚至於可能在他們的手中完成。

臺灣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都走到了必須做徹底改變的關口。要作改變就必須全民覺醒並且有確實有力的行動。在覺醒和行動的過程中,由於時代空間的不同,客觀條件的惡劣,使得這一代臺灣的知識青年必須比前人負起更大的責任。他們除了一般知識分子應負的檢驗批判現狀,增加人民幸福的社會責任外,另外因為一方面是知識分子,所以必須自覺覺人;一方面是青年,所以要作實際行動的先鋒。這份沈重的責任考驗著這一代的臺灣知識青年。他們必須有足夠的勇氣、智慧和能力,才能承擔這份責任。

由於責任太過艱鉅,所以沒有人能夠要求或勉強知識青年來承擔。只是有志承擔這份責任的知識青年必須了解,單靠熱情和勇氣並不能負擔起責任,而必須隨時隨地錘鍊自己的身心,增進自己的知識,培養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只有這樣敬謹的態度和作法,再加上上天的福佑,才可能為臺灣開創一個邁向真善境界的新局面。

──1991年美國加州大學UCLA臺灣同鄉會夏令營演講

摘自【希望有一天:充滿喜樂的台灣】奶蜜之地

立法院(一)

奐均:

一般民主國家的國會所擁有的權力,在台灣就由立法院來行使。所以憲法就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又規定行政院應向立法院負責,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總統提名之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也必須經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

這些工作,每一樣都可能影響千萬人民的福祉,甚至關係著國家的安危。照道理說,從事這些工作的立法委員,應該覺得責任深重而時時戰戰兢兢、敬謹從事。不過事實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我們就以立法委員最基本的工作—制定法律為例,來看他們的表現。

一、立法圖利自己

立法院制定了一個《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長、鄉鎮代表、縣公職人員,如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即應解除職權或職務。可是這種規定並不適用於立法委員,所以出現了被判罪坐牢的立法委員,並沒有失掉職務,坐牢時還是立法委員,坐牢完了,就大搖大擺地到立法院開會的怪事。甚至還有總統打電話給剛坐完牢的立委,表達致賀之意的台灣奇蹟。

1994 年 7 月 12 日立法院違反預算法而一次通過「核四八年預算 1,125 億元」後,反核人士就林志嘉、洪秀柱、詹裕仁、韓國瑜等台北縣選出的立委,因其「違背競選時的反核政見,贊成核四預算」而提議罷免,提議人和連署人均超過當時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定的人數,而經台北縣選舉委員會於 1994 年 10 月 17 日宣告罷免案成立。

自反核人士提議罷免之時起,立法院中的國民黨團就一再提案,要求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企圖提高提議、連署、投票率等門檻,而使罷免案難予成立,或流於否決而無效果。最後終於在 1994 年 12 月 20 日通過修改,大幅度提高了提議人數、連署人數以及出席投票人數。這些修改和當時台北縣立委被罷免案之沒能成功,雖然沒有直接的關係,但事實上已構成了使罷免案不能順利進行的騷擾作用,也顯露了立法委員為圖私利玩法弄權的可憎面目。更嚴重的不良惡果是:既要修改選罷法,自然不便只修立委部分,所以以上的修改適用於所有選舉的公職,這一來使得以後所有的罷免案都難有成案的可能,使得人民應享的罷免權,事實上行使不得而形同虛設。

二、不制定人民期待的法律
1. 不制定《政黨法》
在民主國家,政黨肩負承攬政治工作的責任。各政黨透過選舉,競爭執政的機會,這就像幾個營造商競標某項工程一樣。依一般常理,工程越艱鉅,業主對營造商的資格就要求得越嚴格。

執行國家的政治工作,當然是艱鉅的工作,所以必須對作為承包商的政黨,做種種必要的規範和監督,使每個政黨都有民主政黨的素質,並願和其他政黨公平競爭。可是由於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對於其不當取得的數千億黨產,不願做適當的處理,也不願其長年培養的黨務運作、選舉操弄等慣習,受到限制或衝擊,所以對一部妥善規範政黨的法律,多所遲疑阻擾。至於其他政黨也不很積極要使本身受到法律規範和監控,因此倡議多年的《政黨法》至今不見蹤影。

2. 不問公務人員的「財產來源」
一般的公務人員,大多依靠固定而有限的薪水生活,可是卻有不少公務人員,擁有與其收入不相稱的豪宅或其他財產。這些財產動輒數億,甚至數十億,自是不可思議。因此為了杜絕貪汙,很多人(包括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倡議應課公務人員說明財產來源的義務,如財產有顯著增加、經常支出超過收入甚多,或有來源可疑的財產時,均有說明來源之義務,如無法說明,即以「財產來源不明罪」處刑。但立法院卻不願做這樣明確而會有實效的修法(修了法,立法委員也會受到規範)。僅修法規定貪汙罪的被告才需說明財產來源,等於說,公務人員只要不被列為貪汙罪的被告,財產再怎麼多,都不需要向別人說明。縱使那財產來源與其收入不相稱而顯然可疑,社會及司法機關也都無權過問。

三、制定阻礙人民行使主人權利的惡法
1. 制定《集會遊行法》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

集會遊行本來就是憲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也是民主國家的人民表達意志的有效方法。如在集會遊行中有妨礙交通、擾亂公共秩序或其他不法行為,現行法律已有足夠的規定來加以處罰。另行制定《集會遊行法》,以警察局為主管機關,賦給它許可和解散集會、遊行的權力。並對違反《集遊法》規定者課以罰鍰、罰金、徒刑等處罰均無必要。

2. 制定《公民投票法》,阻礙人民公投權利
人民以公民投票來決定政策,否決立法或行政機關不當或錯誤的法案或措施,本是作為民主國家主人的人民自然擁有的權利。所以公民投票法只應規定投票的程序,俾使人民能順利地行使公投權利。不料立法院竟反其道而行,以《公投法》規定超出常理的提案和連署人數(以全國性公投來說約需 90 萬人連署才可成案),使由人民提案公投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又規定不合常理的出席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有投票權人出席投票才可以),使公投案的通過,也實際上成為不可能。

荒謬的是,立法院既制定了這樣的《公投法》,卻為了開放賭場的設立,並且把設置賭場的責任推給人民,竟特意修訂離島建設條例而規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

為什麼《公投法》要規定那麼高的投票率?為什麼開放賭場的公投就可以不受限制?既然開放賭場的公投可以不受限制,其他的公投案為什麼要受限制?是不是應修改《公投法》,使每一個公投案都有一個公平一致的標準?這些問題,立法委員都不屑於給個答案,反正就是一副「大爺愛怎麼訂法律就怎麼訂,你能拿我怎麼樣!」的蠻橫相。


平安

爸爸
2013.10.15

(摘自《只有香如故》下冊第五章 國家)

立法院(二)

奐均:

上次信裡所談的,只是立法院未善盡職責的極小部分。除了立法工作表現不佳外,委員之間也時有言語、肢體的粗暴衝突,黨派間也常見無理性的惡鬥,而使議事空轉。質詢政府官員時的惡言無禮,對行政機構不當的關說、無理的要脅,更層出不窮。致使立法院和立法委員的形象,長期惡劣而受到人民鄙視。根據世界價值調查的結果,台灣民眾有 86%不信任立法院。群我倫理促進會也曾做了多次台灣信任調查,立委的信任度都很低,2011 年這一次,在家人、醫師、企業老闆、法官、記者、公務人員等 21 項類別中,立委排名第 18,僅領先外籍勞工、媒體名嘴和命理師。

2009 年 2 月間,遠見雜誌也做了一次很有參考價值的民調。在「多數立委在國會行使職權,主要是為誰的利益?」的詢問中,有 34.5%的民眾認為是為了立委個人家族或派系的利益,26.9%認為是為了政黨利益,11.5%認為是為了財團和特定利益團體的利益,三者合計高達 72.9%,而認為是為了全國民眾利益的只有 8.4%,為了選區民眾利益的只有 5.6%,兩者合計僅有 14%,足見立法委員在行使職權時,其動機不正而頗有可議。

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下,立法機關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機關,制定法律規範司法機關,是處於關鍵的地位。如果立法機關素質低劣,行政、司法的品質就不可能提升,整體的政治表現也自然不佳。依照多年來立法院的表現,我們已可斷定,要這樣素質的立法院,善盡監督行政的職責,使行政機關弊絕風清,行政措施符合人民利益,根本是緣木求魚。要這樣的立法院制定合適的法律,來規範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使司法公正而普受人民信賴,使法官真正成為是非的仲裁者而普受尊敬,也是少有實現的可能。
面對這樣的立法院,人民能怎麼辦呢?

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在選舉時選出好的立法委員。只是立委全面由人民選出,已經有了好幾次,但是每次選出的都同樣令人失望,即使是一般大眾公認品質不佳的立委,也照常能連選連任。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當然不少,最主要的可能是選民的素質,許多選民並不認為自己是主人,有責任選出優秀的公僕。其次可能是選舉制度和習慣,使得選舉變成集浮華、浪費、口水戰、造謠中傷、抹黑汙蔑、製造對立、加深仇恨等等惡質活動的大混戰。台灣各行各業的各式活動,即使連黑道幫派的械鬥,都不會比選舉活動對社會有更壞的影響。

這樣的選舉,除了懷抱濟世救人宏願的極少數人和笨蛋外,都不可能參加。那麼誰會參加這種選舉呢?看在當選後,有名可享、有利可圖的人。立委雖然信任度極差,但社會地位卻不低,酒席、告別式、公眾聚會都會受到禮讓,這當然是一種因地位而來的享受,也就是「名」的好處。如果他努力工作,那麼得到這種享受也很合理。只是很多立委並不努力工作,而搶著作秀出鋒頭,忙著謀利飽私囊,以此來慰勞競選的辛苦,彌補競選的龐大花費。立法院的表現,也自然如我們前面所說的低劣。

要選舉出好立委,自然必須有好公民,而要使公民素質提升,只好用心於公民教育,只是這並不是可立竿見影的事。不過目前我們如果能制定出優良的選舉法規,或許就能大幅減低惡質的競選活動,也就比較有可能選出好的立委。

另外可能有效的辦法之一是建立完善的公投制度,讓人民能有效地行使公投權利,監督控制立法院和立法委員。有了完善的公投制度,就可能:

一、防止政治惡鬥,根絕議事空轉
國會本是論理講理、辯論是非然後決定法案的議堂。少數黨會發動不同形態的抗爭,主要原因是多數黨要強行通過不利於人民公益的法案。如果使少數黨有權利將這類法案提付公投,就不必要有什麼「誓死反對」的抗爭。多數黨也少有可能恣意強行通過不利多數人民的法案。國會就可能會是冷靜理智地論事講理的議堂。

二、根絕不符人民公益或不符人民意志的法案
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如果有可能被公民投票否決掉,立法委員在制定過程中就會比較謹慎認真。如果能對贊同不當法案的立委加以懲罰,例如規定任一立委在一任期中贊成的法案被公投否決掉的超過幾件(例如三件或五件)就喪失立委資格或以後不得再競選立委等,就少有可能出現不顧民意、恣意妄為的立委。

三、敦促立法院制定必要的法律
立法院如怠惰敷衍,不制定應該有的法律,人民可經由公民投票自行制定,或命立法院制定。
立法委員是人民選出,代表人民行使制定法律、議決政策、監督行政機構的權力。他的職權是人民所賦予,人民自然有權監督、指令或撤回。如果立法委員不接受人民監督、指令,反而恣意謀求私利、欺壓主人,那就是「惡僕欺主」。能不能制伏這樣的惡僕,那就要看作為主人的人民,有沒有做主人的意識,以及制伏惡僕的意志。
有了強烈的主人意識,以及堅定的制伏惡僕的意志,我們才可能要求立法委員制定優質合理的選舉法規以及《公民投票法》。對於不願制定的立委,人民也才能有意志在下次選舉中加予淘汰,並促使新當選的委員制定這兩樣法規。有了這兩項良法,就能選出優秀的立法委員並給予強力的監督。立法院也才會成為全民意志展現的殿堂,而不再是政客醜陋表演的舞台、牟取私利的交易所。


平安

爸爸
2013.10.20

(摘自《只有香如故》下冊第五章 國家)

台灣人價值觀的重建 

要建立新的台灣精神,以公義判斷人、尊重生命鄉土、參與公共事務、懷著寬容的心

已經有許多人為了台灣社會的改造,做了無私、可貴的奉獻。台灣社會也在這樣的努力下,有了些許的進步和改善。可是我們對台灣的現狀卻不滿意:政治上雖然有一些改革,經濟上也有一些成長,但文化沒有進步,環境更加惡化,生活品質也沒有提升,社會上人與人的關係也仍然不夠親善和諧。我想,造成這種現況最主要的根源是人心沒有改善,台灣人民還沒有建立促進社會進步的價值觀。
價值觀是一個人行為處事最根本的原則和觀念。它包括了幾個面向:人和自然的關係,人和群體的關係,人和人的關係等等。每個人對這幾種關係,都有一些既定的觀念和態度,這些觀念、態度就是個人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看起來很抽象,可是卻時時刻刻展現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細微的看,社會上每個人的價值觀可能都不盡相同。不過,在個人和個人價值的分歧當中,通常有一套明顯而共通的價值體系。這種多數人共享的價值體系,可以叫做「主流價值觀」。在主流價值觀中,可能會有一些好的成分,也會有壞的成分。但主流價值觀有一個特點,就是它會符合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在主流價值體系下,社會最安定,既得利益不會受到衝擊威脅。
主流價值觀雖然有穩定社會的作用,可是如果社會存在許多不公不義,主流價值觀就成為不公不義的幫兇。當前台灣社會存有的不公不義,和以下幾個主流價值觀的壞成分、壞質素有密切的關係。

主流價值觀也有壞成分
一、台灣人習慣以人為中心來看待自然界,把其他生物當做被人役使、滿足人類欲望的工具。當我們看到珍奇的生物時,經常有的想法是殺來進補。對自然界的其他部份,更是不知珍惜,恣意破壞山川河流,濫伐濫挖樹林礦石等現象,更是平常得到處可見。這些都是台灣人不尊重生命、不重視生態的價值觀的表現。

即使近來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的觀念,已大有推展。可是只要一提到經濟成長,這種價值觀就會表現出來,生態環境的保護便被漠視。所以,核四、六輕都成了非建不可的政策,而大多數人民也只是認為不要蓋在我家附近就行了。這些現象顯示,台灣人認為:人類的需求應該凌駕在自然環境和土地之上。這是人高於自然界的價值觀,是台灣主流價值觀的第一個壞成分。

二、台灣人還有一個觀念,一種只顧私人利益,不管他人死活的價值觀。這種觀念雖然可能世界各地都有,可是,在台灣更為普遍嚴重。大多數的台灣人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願意投身公共事務的只是少數人。而這少數人中,又有一大部份只是利用公共事務,做為謀取私利的手段。從小事到大事,我們都可以看到台灣人不關心公共事務,不愛惜公共財產的現象。這種為追逐蠅頭小利而忘記公共大利的價值觀,是台灣主流價值觀的第二個壞成分。

三、過去,戰後來台的中國人非常看不起台灣人,把台灣人當做二等國民,在公共事務的參與、語言、生活上都歧視台灣人。這種歧視,已經造成許多慘痛的教訓。可是,今天可以感覺到類似心態朝反方向在發生。部份台灣人,尤其是佔多數的福佬人,開始看不起中國來的人、歧視不習慣使用福佬話的人。

類似的歧視心態也發生在其他地方:很多人看不起客屬人、看不起原住民、看不起外籍勞工,不是在口頭上輕蔑的稱他們為「客人仔」、「蕃仔」,就是把他們看做較低下、能力差、愚笨的人種。這是台灣主流價值觀的第三個壞成分:歧視和自己不同類屬的人。

四、這三個壞成分,一個是人和自然界間關係的態度,一個是人和集體間關係的態度,一個是人和人間關係的態度,它們表現出來的價值觀,都是自私自利、以己為尊。那麼,以己為尊的台灣人又用什麼價值來看待人、看待他自己呢?這就發現了主流價值觀裡最嚴重的壞成分;台灣人用金錢、權勢來評價人,最後也評價自己。人們常常不以一個人的思想、行為是否真誠、美善來判斷他的價值,而以一個人是否有錢有權來判斷。對有錢有權的人必恭必敬、對無錢無權的人嗤之以鼻。這也使得很多台灣人以金錢或權勢做為終生追逐的目標,以財富的累積和權位的獲得,來決定人生的價值。

我們可以說,這第四個壞成分是前三個壞成分的原因。當一個人最終衡量標準是以金錢權勢的多寡來計算時,生命、環境、公共利益,都變得很次要。用金錢權勢來衡量人,更使得社會上的一切人、事、物都成為可交換商品,在商品市場上獲利多的人獲得崇拜,弱勢者受到卑視欺凌。如果自己擁有這些財勢,便想為所欲為,如果自己不能擁有,只好自怨自艾。

主流價值觀中嚴重的壞成分是,
用金錢、權勢來評價人,最後也評價自己。
當一個人最終衡量標準是以金錢權勢的多寡來計算時,
生命、環境、公共利益,都變得很次要。
也使得社會上的一切人、事、物都成為可交換的商品。

建立新價值觀
對於台灣主流價值觀中這些惡質的成分,我們唯有重建另一種新的、較美好的價值觀,積極地發展、培育,以取代主流價值觀而成為台灣人新的處事準則。這個新的價值觀,我們也許可以稱之為「台灣精神」。

台灣精神的第一個要義是以品德、是非、公義來衡量人,而不以金錢、權勢來衡量人。用金錢權勢做評價人的標準,其實是非人性化的價值。在當中,人的一切美善被認為沒有意義,人的高下化為數量、錢幣、力量的大小來計算。台灣人要回到人性的生活,要用行為的對錯、是非,是否合乎公義,是否追求美善來衡量他人和自己,擁有這樣的價值觀,生命才能發揮意義、生活也才能快樂。

台灣精神的第二個要義是要尊重生命,對鄉土環境有深厚的感情和愛惜之心。我們要學習一個信念:人不是萬物的主宰,他只是自然界萬物當中的一分子。所以,我們對自然界要懷有感謝的心,把維護環境、珍惜其他生物和無生物,當成我們對自然的回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使自然界完整和諧,使自然的資源生生不息,人類和他的子孫也才能在完整的自然界中,享受自然資源的恩賜。

台灣精神的第三個要義是對公共事務熱誠的參與,把公益擺在私利之上。事實上已經有許多學理、教訓告訴我們,每個人只顧追逐私利的結果,對公眾中的每一個人都不利,所以台灣人應該放開以私利為重的心結,認真參與公共事務,積極追求更完善的社會,並在其中體受參與的成就和快樂。

台灣精神的第四個要義是存著寬容的心,對不同類屬的人抱以尊重、理解的胸懷。很多台灣人長期追求民主,可是民主的真諦,不只是不滿的宣洩,而是一種更合理的生活制度。人類這種對合理生活的追求,其實是不斷地尋找寬容的精神。台灣人在不同類屬的人之間的歧視和對抗中度過艱辛的歲月,我們要從歷史中得到教訓,學習民主的精神:寬容。

「台灣精神」:以公義判斷人;尊重生命鄉土;參與公共事務;懷著寬容的心,是我們台灣人要找回或重新建立的價值觀。這樣的工作,長遠而困難。不過,如果想使台灣社會更完美,民族的心靈變得更高尚,這都是我們首先必須積極推展的事工。

(1994年8月28日外省人臺灣獨立協進會會員大會致詞)
摘自《希望有一天:充滿喜樂的台灣》

中國和台灣

奐均:

歷史上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都曾占領統治過台灣。到了 1895 年,滿清政府將台灣割讓給日本。此後的一百多年間,除了二次戰後的四年外,中國和台灣的人民,分別屬於不同的國家,也幾乎可以說不相往來而極度陌生。大多數的台灣人對美國人、日本人,甚至歐洲人的熟悉度都比對中國人來得高。

不但不相往來,客觀環境也使兩地人民截然不同。自清朝後期以來,大約有一百年,中國一直處在戰亂中,近60 年,雖然安定了下來,並且在各方面都有進步,但統治中國的中國共產黨是缺乏人權觀念的民族主義政黨。這和台灣完全不同。一百多年來,台灣幾乎可以說沒受到戰禍,近 60 年來,接受的是西方民主、自由等思想,建立起來的民主政府也跟中國的政府形式大不相同。所以兩岸人民很自然地在思想、性格、行為模式和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

這些既陌生又不同的兩地人民,在將近百年的不相往來後,開始了小部分的互動,二次戰後來台的中國人可以回去探親,小部分的商品和商人也互有來往。漸漸地交往越來越多,通郵、通商、通航都一件件地成了平常事。這樣的交往,本來沒有什麼不好,問題出在中國政府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且把雙方的交往作為它統一中國(併吞台灣)的手段。

本來,台灣的政府雖然明知中國的居心,但卻能小心地防拒,在交往中始終堅持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立場。可是,2008 年後主政的國民黨政府,卻以各種政策和作為配合中國實現其統一企圖,不但明白地宣稱中國與台灣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更以各種名目,急速地開放中國人來台觀光、就學、投資、工作,致力要使台灣實際上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這一來,由於衝擊太快太大,使得本來可能雙方獲益的台、中交流,卻引起了台灣人民的疑慮和恐懼,而有了對現今政府傾中政策的強烈批判,以及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的激烈論辯。

從歷史、文化上來說,中國和台灣有相當的牽連,也有相當的疏離,所以有人會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有人主張台灣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兩者都可以從歷史和文化上舉出一些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可是,在我看來,兩者的主張和爭辯,對於台灣和中國的和諧關係,都沒有太大的好處。而事實上,台灣有它的政府、人民、土地,主權也不受其他國家的控制,沒有人可以否定它是一個國家。否定了這項事實,任何解決方案都不切實際。所以中國故意漠視此項事實而強指台灣是其一部分的政策,自然在實踐中會遭到困難。

不但政策不切實際,實踐政策的方法也不值得恭維。目前,中國為了逼使台灣承認是它的一部分,所用的方法不外「武力威脅」和「利益誘惑」。前者只是傳統帝國侵凌弱小的伎倆,後者縱使台灣有少數人短期中獲利,但事實證明對全體台灣人民以及長期的經濟發展來說並不見得有利。何況,我們也很難想像,台灣和中國互動,會永遠是中國在讓利,台灣在得利。更可議的是,這種方法蔑視台灣人民的人格,把台灣人民當成是可以「威脅利誘」的賤民,同時也暴露了中國自認為強國、富國的傲慢自大,可以說對中國與台灣的良性互動不但毫無助益,反而成了互相猜忌、敵視的原因。

會有這樣的政策和作為,是中國傳統帝王的大一統思想在作祟,也因此把中國和台灣互動的願景很簡單地定位在謀求統一。其實,人和人之所以互動,雖然可能有現實的短暫利害考量,但最終的目的應該是培養出深厚的友誼,使得雙方能長期地在物質上互得利益,在精神上互為依靠。同樣的道理,地區與地區、國與國的來往,最終目的也是在培養兩地人民的深厚友誼,使得雙方的來往互動,極其自然而不會受到排斥、敵視。當今的國際社會中,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個國家,已經能夠無國界地親善互動,歐盟各國也正在朝著這方向努力。中國和台灣實在可以以此為借鏡,把雙方互動的願景或最終目的,定位於建立兩地人民的深厚友誼,那麼不但進行的過程將較少障礙,成果也必定更加豐碩。

把建立雙方人民的深厚友誼定為願景,那麼為了培養這樣的感情,就必須鼓勵雙方做對等的交流。使雙方在經濟上有各得其利的貿易和合作,在文化、學術、體育等方面也有各式的交流、觀摩、研究而各自得到啟發或進步。在這樣的願景下,所有的政策和執行方法也都有了檢驗的標準,也就是說,政策和執行方法能夠加強雙方人民感情的就是好的;可能使雙方人民產生猜忌、敵視的就是不好的。

努力使所有的往來互動,都當成為促進友誼的手段,那麼不要多久,就能大幅度促進雙方的了解,並因了解而增強互信,因互信而努力互助,時日一久自然互惠互利、水乳交融。達到了這種境界後,如果雙方人民認為合併成一個國家比較好,自然會毫不費力地合成一個國家。即使那時候的雙方人民認為統一或不統一根本無關緊要而不做處理,也不會是什麼壞事。簡單地說,中國和台灣今天要做的是努力培養雙方的情誼,不做這方面的努力,反而以急促要把雙方拉在一起的作法來戕害雙方的良性互動,將來很可能被證明是錯誤的愚行。

目前中國和台灣的掌權者,大多存著傳統的帝王思想,擁抱著「大一統」以及「雄霸天下」的迷夢。缺乏現代人四海一家,把地球視為一個村落的世界觀,也沒有人類應該和平、互助、共謀全體幸福的現代思想。所以會急著要把台灣併入中國的版圖。近幾年的快速互動,表面上看來是有小部分台灣人驚羨中國經濟的起飛,也有一些中國人羨慕台灣的民主自由,但骨子裡卻是互不信任,甚至互相輕蔑敵視。可以說大部分的互動都無助於雙方人民感情的增長。這種無奈的情境在可見的短期間,不會有戲劇性的改變。

這種情境如果繼續下去,長遠來說,不管有沒有實現統一,雙方都會不斷加深猜忌和敵意,對中國和台灣人民都將造成有形或無形的傷害。所以我們即使無力阻止它的發展,也必須知道它是錯的,有機會就要指出它的錯誤。同時要盡可能避免這種錯誤互動的不良影響,使自己不致因它而產生出對中國人的敵意和仇視,如果有機會和中國人往來,就要抱著「與人為善」的心情來相待。也許只有雙方的善良人民都能做這樣的努力,才能多少減輕一些掌權者錯誤行徑所造成的傷害。

平安

爸爸
2013.12.2

(摘自《只有香如故》下冊第五章 國家)

希望有一天:充滿喜樂的台灣


作者: 林義雄
代序: 希望有一天

──希望有一天,住在臺灣和附近島嶼的二千萬善良人民,不管他是老是少、是男是女,不管他是說什麼語言、信什麼宗教,也不管他是什麼時候從什麼地方來到臺灣,都能夠把這塊土地當作自己和子孫生存、繁榮、發展的所在。不管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這二千萬人都能歡喜自信地對人說︰「我是臺灣人」。

──有一天,公義、自由、民主的鐘聲,和平、安詳、喜悅的詩歌必將從北部的臺北到南部的屏東、從西部的澎湖到東部的臺東,傳遍整個美麗的臺灣大地。


【希望有一天 部分文章】
參選總統聲明(1995年)

1995 參選總統聲明

即將來臨的總統選舉,不只要決定哪一個政黨執政,更重要的是要決定:臺灣的人民和政治人物,是不是能根據人類追求真善美的基本願望,真正有決心、意志和精神來解決臺灣所面臨的難題。如果在這一場重要的選舉中,我們仍然讓虛浮的政治口號、廣告宣傳來決定選舉的結果,我們將錯失一個扭轉困局的機會,使臺灣社會持續混亂和迷失。

偉大的法國社會思想家托克維爾,在實際參與政治多年以後,曾經說過一句令人深省的話:「決定一個政權存亡的,絕不是公共政策,而是政府的精神。」今天,臺灣所缺乏的就是這個精神。事實上,臺灣的民間和學術界對臺灣所遭遇的難題,已經累積相當多的知識,他們對臺灣未來的規劃,也都有著相當宏觀的視野。這些知識和視野是臺灣社會彌足珍貴的資產,足以形成妥善的公共政策。可是因為人民缺乏解決問題的精神、決心和意志;因為統治階層不願意和國民一起犧牲、一起面對難題,這些珍貴的知識和智慧不斷地糟蹋浪費。為了衝破臺灣面臨的困境,為了善用臺灣社會的知識和智慧來解決當前的困難,首先我們必須激發全民的精神、決心和意志,匯集成強大的力量來撤換統治階層,或促使它做本質的改變。

改造社會,使它向真善美的方向邁進,是政治工作的唯一目標。政治工作者必須賦予政治工作這樣的意義,並且深信只有匯集全民的精神、意志和決心才能實現這樣的目標。過去幾年,我一直期待自己是這樣的工作者。更期待和我有相同想法的人,能夠集結起來共同為臺灣的未來工作。明年的總統選舉,是臺灣人民就面對的問題和困難,全面性地進行積極、有意義的論辯,進而凝聚全民共識的重要契機。我願意和親友同胞共同來把握這契機,一起在我們心愛的臺灣,創造一個「尊嚴、公平、安全、繁榮、喜樂」的國家。

1995年4月20日

摘自【希望有一天:充滿喜樂的台灣】

政治運作

奐均:

前幾次信裡,我們談到了國家、政府、國會、法院以及選舉等等,這些通常叫做政治機構或政治制度。它們的運作或活動,就叫做政治工作,今天我們試著來談談如何正確地看待政治工作。

什麼是政治?孫中山先生說:「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不料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卻有了兩種解釋。一種認為政治的對象是人,政治工作就是要管理「眾人」,這種說法一直被孫中山先生所創的國民黨所遵行著,培養國民黨幹部的政治大學(以前的中央政治學校及中央幹部學校合併而成)的校歌就對這種說法做了有力的詮譯。另一種說法認為政治的對象是「事」。什麼事呢?眾人的「事」。也就是說政治工作就是處理公共事務,它只處理事並不管人,它也不管個人私事,而只管理有關大眾的公共事務。

兩種解釋形成了不同的政治運作模式。第一種解釋就是傳承久遠的牧民思想。它認為政治就是像牧羊人管理羊群一樣,為了管理好羊群,牧羊人就需要牧羊犬來協助,因此如何訓練控制這些牧羊犬,也成了牧羊人必須做好的工作。這種牧羊的模式用在政治上時,帝王就是牧羊人,他任命的官吏就是牧羊犬,一般老百姓就是羊。自古以來,政治的運作就依照這種看法而形成。中國古時的法家學說,談到的就是帝王如何應用法、術、勢來控制駕御他的臣子和人民。西洋的馬基維利(Machiavelli)也著了一本《王子》(The Prince),教導君王如何爭權保位、如何駕御統治臣民。幾千年來,對政治的看法大多如此,再加上政治權位又是滿足個人私欲私利的有力工具,人人爭相奪取,所以政治運作起來,就難免勾心鬥角、權謀術數盡出,各式手段也推陳出新了起來。國民黨徒把中山先生的話做那樣的解釋也是承繼這種傳統而來,他們的政治運作也屬於這一類型。

近代民主思想興起後,認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任何官吏都是人民的公僕,即使貴為總統或首相也仍然不能管理人民。也就是說,所有的公職人員,都只是人民聘請來處理公共事務的僕人,他們不但不能管理人民,反而要受人民(主人)的監督和指揮。因此公職人員就必須忠實誠信、認真負責,才能獲得主人的信任尊重,政治權位也就不再是滿足私利的工具,而是沉重的責任承擔,自然比較少有人會以不正當的手段去爭奪,得到權位後也因為不能藉此獲得個人利益,而少有必要再使用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伎倆。在這種思想下,對政治自然做了上述第二種解釋,而以事為對象,政治運作的目的也在於處理關係著眾人的公共事務。

這樣的新思想和傳統流傳的是 180 度的逆轉,為了使這種想法落實,政治工作者的作法就不得不有所改變。首先,他必須知道所做的事關係到眾人、是有關公益的事,所以自己不但不能想要藉著政治權位謀求私利,反而必須和一般從事公益事業的人一樣,多少抱著一些服務的熱忱,如果自知欠缺這樣的公益心,就不該從事政治工作。

其次,他也必須認清,政治權位既然是為服務公眾而設,必然都有它應負的責任,自己必須具備負起責任的能力和意願,才能承接權位。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在具備了這兩種認知後,他會自然地以正當的手段去爭取政治權位。他了解世俗流行的爭權手段大多是錯誤而不應該的,而能不隨眾浮沉,不以浪費、虛詐、暴力等手法去爭奪政治權位。得到權位後,也不會以不正當手段使用權力來滿足私欲。

不但政治人物要改變,作為主人的人民更應該有如下的改變。

一、人民必須認清公職人員只是受人民委託處理公共事務,和受人委託承建房屋的建築商沒什麼不同,雖然我們應像對待一般人一樣尊重公職人員的人格,但卻不應因他擔任公職而給予特別的尊崇,更不可把他們當成解決人民苦難的救星,期待他們完成實際上無法實現的工作而盲目附從。

二、人民必須知道,誠心服務公眾的人,只會按照他的良心誠實認真地奉獻能力,不可能以言語、金錢或其他利益來取悅人民,他也沒必要在爭取權位和處理公務時做出收買、賄賂、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等等不正當的行為。作為主人的人民,一遇到這種行為就應該知道那不可能是真正想服務人民的好公職,而應該盡速加以拒斥,絕不可以「做政治不得不如此」等毫無根據的託詞而給予縱容。

三、人民必須了解,政治只是人類活動的一種,它不可能和其他活動有什麼不同的行事方法。所以我們需要以什麼方法才能把事情做好,做政治工作也應如此。我們期待家中的僕人有什麼樣的素質和服務態度,例如要他誠實、忠厚、工作認真,就要照那樣要求政治人物。絕對不要相信從事政治工作必須說謊或耍計謀那些無稽的廢話,當一位政治人物告訴我們這一類似是而非的話,或自稱是一位現實主義者而自豪時,我們就大可斷定他已經正在做,或是準備去做一些違背良知的事。

四、人民必須相信政治運作的關鍵在於人民自己。只要人民了解在民主國度裡,傳統上對政治的看法和作法都是應該排除的毒素,而勇於排除並接受民主的運作模式,那麼真正好的公職人員就可能出現,好的政治運作模式也將順暢運行。

馬基維利等人所談的帝王術,只是現實政治中爭權保位的技巧,傳統上所有的帝王權臣所從事的政治工作,也大多僅止於此而已,要了解現實政治,他們的著作和論述自有參考的價值。只是政治並不是單純的爭權保位,人類從事政治生活,是想以某種適當可行的手段去實現希望達到的理想目標。爭權保位只是實現理想的手段之一而已。何況在當今的民主國家裡,政治即使不談什麼理想,也仍然有它處理公共事務的現實目的,單單的權位爭奪,已經因為欠缺理想的目標,而不能稱為政治了。

由於爭權保位的政治傳承久遠而深入人心,所以一談到政治,人們想到的就是那種形象。即使到了民主時代,仍然以那樣的心態和眼光來看待政治。所以一提到選舉,一般人想到的就是候選人如何唇槍舌劍、相互攻擊,政黨如何宣傳造勢、互別苗頭,人民成了看戲的觀眾而已,很少人會想到選舉是人民如何選擇他們的公僕,所以最重要的角色應該是人民。一提到政治,人們也自然想到行政機關和立法機構發生了什麼爭執,立法機關裡執政黨和反對黨如何互鬥,而不會想到人民和這些機關以及其中的政治人物的互動才是政治最重要的環節。

其實,人人都知道民主國家的主人是人民,公職是僕人,民主政治就是作為主人的人民和作為僕人的公職如何互動的政治,它的內涵就是人民如何選擇、監督、控制並指揮公職人員。現在這種主僕互動的內涵不見了,卻只見僕人目中毫無主人、肆無忌憚地互爭互吵,政治失去它應有的功能,是自然不過的事了。

在民主國家,政治運作的成敗,完全取決於作為主人的人民,政治運作的後果,也完全由人民承受。所以要實現民主、享受民主的好處,除了人民自己成為好主人,能站穩主人地位並承擔主人責任外,別無他法。不認清這一點並朝這方向努力,那麼想要享受民主的好處,只是痴人說夢罷了。


快樂

爸爸
2013.11.17

(摘自《只有香如故》下冊第五章 國家)

心的錘鍊─淺談非武力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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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人類歷史上產生了不少暴君。這些邪惡的統治者,殘忍而不人道地殘殺虐待人民,而人民也大多柔順地默默忍受。雖然經過一段長期間,被壓迫的人民就會忍無可忍而來一次推翻暴政的壯烈舉動。可是不久,新的暴君又再度出現,人民也重新在另一個暴政下痛苦呻吟。

這種現象,使得自古以來的許多政治思想家面對一個嚴肅的問題:「暴政是不是可以避免?」也就是:「統治權力是不是可能被節制?」

有些思想家認為:權力可以靠統治者的自我節制而不作惡。要避免產生暴政,應該從教育或說服統治者著手。所以中國讀書人走入宮廷為帝王師,西方教士交結王侯。其中許多都是想影響統治者,要使他們節制權力,並且應用權力來造福人民成為仁君英主。

歷史證明這種方法的效果很有限,所以近代思想家認為不應該依靠統治者的善意,而應該依靠良好的制度來節制統治權力。因此提出了「三權分立」、「權力制衡」等主張,這些主張普遍被現代國家所接受,而各自制定了憲法。可是雖然有少數國家實行憲法成功而免去了暴政,卻有更多的國家的憲法被漠視、被踐踏。在這些國家中,獨裁專制的統治者傲慢地騎在人民的頭上,殘虐的程度不輸給歷史上的暴君。
 
以上這些現象使得有些思想家領悟到:要使邪惡的統治者不存在,只有剝奪他的統治權。也只有當統治者面對著「一作惡就會被剝奪權力」的壓力時,才會抑制作惡的野心。有這種看法的人,分別發展出了兩種剝奪統治權力的方法:一種是一般人熟知的武力革命,另一種就是這本書要討論的非武力運動。
 
兩種方式的利弊優劣,各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張。只是作者認為,人類歷史上既然產生過許多暴君,現在也仍然存在許多暴政,將來自然也不保證不會有暴君暴政出現。所以一個想尊嚴地活著的人,或者一個想免於受奴役壓迫的民族,必須熟知對抗暴政的戰鬥方式,培養執行這些方式的能力,並且在必要時,依照本身的性向和能力,採取適當的方式來抗爭。所以爭論各種抗爭方式的優劣,雖然有學理上的價值,但就一般人民來說,更重要的是對抗爭方式的瞭解和實行。

因此,作者在海外遊學期間,研讀了一些各國政治、社會等反抗運動的歷史書籍,也盡量閱讀近幾年來一些國家反抗運動的有關資料。在這當中,作者發現:有些運動所採用的非武力抗爭方式是不分男女或老少,身強或體弱,甚至於不分有種或無膽都可以參與實行的。並且在實行這些抗爭方式的過程中,實行者的心靈會受到嚴格的錘鍊,其內在真善的本質會大大地提高,因而有助於整個民族品質的提升,所以決定把這種抗爭方式介紹給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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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作者研讀了一些這方面的書籍,卻沒有充足時間做嚴謹的學術研究。所以這本書只是對這種抗爭方式做簡單的介紹。書中有些論點,也是受了非武力抗爭的理論家及實行家的啟發,在這裡作者應對他們表示至誠的敬意和感謝。其中對本書影響比較大的是印度甘地的言行和哈佛大學Gene Sharp教授的著作。甘地的言行,已成了改革者或革命家必須研究的對象。至於Gene Sharp教授,致力研究非暴力運動三十年,他的著作也成了這方面的必讀書。如果讀者想做進一步的探討,請參閱他們的作品。

台灣歷史上,在暴力壓制下被辱、被關、被殺的先人已無法計數。希望這本書的出版,能表達作者對他們的敬意和哀思。同時也期待台灣人民和後代子孫,能熟練非武力抗爭的戰鬥方式,而不必再生存於暴力壓制的陰影下,也不再需要用武力來解決任何形式的紛爭。

林義雄1991年1月1日于Laguna H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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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錘鍊─淺談非武力行動》全文閱讀,請到慈林基金會網站下載。

林義雄致蔡英文主席信

敬請蔡主席惠賜答覆

請問您:

一、提名就任不及五個月的市議員,參選立法委員是對還是錯?如果是錯,為什麼還不改正?

二、您既然能提名就任不久的市議員競選立法委員,可見您對於公職人員棄守職位並不在意,那麼如果您當選總統,是不是也會輕易地拋棄職位而另謀高就?(例如出任國際機構的重要職位或是其他大國的國家副主席、副總統等。)

三、本年四月八日餐敘時,曾談及就任不久的議員出而競選立法委員乙事,您我都同意這種事實在不好,中央黨部事先未能防止,也是疏失。何以現在又再提名市議員競選立委?

四、民主進步黨提名競選立法委員的市議員不只一人,是否這些議員都不知道這樣做悖逆民主倫理、並且違背選民期待?

我所關注的是以 「民主」為名的政黨,不應做出有悖民主倫理的事,以免遭受「掛羊頭賣狗肉」的譏評,而不是就某一個案特加批評,敬請主席在處理此事時有此了解。

敬請主席就此事惠賜答覆並另做適當處理。

林義雄
2015年6月4日